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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问,将来我的墓志铭会怎么写。我会写:“她来了,又走了。”
X说,那他写:“我走了,但我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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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7
小说一二三——给N小朋友的一封信(1) - [乱想]
N小朋友好:
拜读了你的作品,想起年少时候的我。那时我曾将自己的习作,诚惶诚恐地发给你妈妈,请她提意见。一晃十年过去了。感谢N小朋友的信任,我无甚资格为人师,但忽有感触,写来供你随便看看吧。
我首要说的是,别人的意见不重要,包括我的。一个有风格的写作者,或者有独立趣味的阅读者,必然有自己的立场——即,他们必然带有偏见。不带偏见吗?也许有的,治文学史的学者,貌似不偏不倚,任何作品都是优点一二三,缺点一二三,最后来段辩证而又历史的总结。说实话,我不信任纯学者的判断力(夏志清也许是例外?)。据我所知,我们时代最优秀的几位评论家,都写过小说,有的拿出来发表了,有的藏于抽屉。只有写过——或者门槛低一点——试图写过,才知道难度在哪里。知道难度,才能理解精妙。几年前在上苑与友人夜聊,我说:我将来的评论集,名字要叫《一个人的文学史》。H鼓励说:快写快写,等着看呢。这念头一直因琐事搁置,直至不久前,得知这名被人用了,沪上一位资深编辑,一字不差,书名也叫《一个人的文学史》。有点遗憾,但也可想见,至少我和他有个共识:一个人的文学史,而非公共的文学史,才对个人产生意义。因此,N小朋友,最好的意见不是来自我,也不来自任何别人,它来自于你自己。通过阅读,形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图谱,这是写作的基础。眼高手低不要紧,进步的必然阶段;眼低了才可怕,因为绝无手高的可能。
记得当年我每写一篇小说,都发给身边朋友看,经常在收获到的各种意见(有时是截然相反的)间茫然无措。Z闳曾指出,我的句子太粘。我相信他对语言的判断,问题是,我看不出粘在哪儿,当然就无从改变。恕我直言,你的小说语言,也有这问题。过于粘乎的语言,附带会有其他问题,比如空泛,作态,不清晰。在某个对语言理解不成熟的阶段,我以为那是一种漂亮,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阶段,我们都曾对80年代的先锋派小说着迷过。今天我的小说语言,已经不粘了。决定性的,不是Z闳给出的那句话,而是我通过阅读,自己获得意识。
具体而言,可以常读《史记》,秦汉和唐宋的散文也很好。简洁、朴实、言之有物,真正伟大的汉语。哪怕是中学课本出现的文章,又有什么关系。如把《古文观止》整本背下来,相信对于如何驾驭汉语,一定有不同层次的理解。上世纪那会儿,作为文青的我们,总是急于寻找偏门,K赫说他写诘倨骜牙的《斯巴达》,是向伟大的巴尔扎克致敬。我们不理解。H的解释是:K赫就是个疯子。是啊,承认喜欢巴尔扎克或托尔斯泰,多丢面子,非得整个谁都没听过的“斯”、“夫”、“娃”、“耶”、或者“斯基”。最极端的,是有人去背80年代《外国文艺》,逮着机会就将长长的洋人名字,互相飙来飙去。现在看来,挺可笑的。不看冷门,不追时髦,不会损失太多。经典却是必读,尤其在未形成立场与趣味之时。现在,每当需要进入写作状态,我都读几页古文暖身。早在米斯.凡德洛诞生之前,司马迁就是Less is More的最佳实践者。不读司马迁,不知自己罗嗦。无意识的累赘词,“比如”、“因为”、“所以”、“而又”、“否则”……,重复地添加主语,不必要地把句式弄复杂(比如“动+宾”复杂化为“将+宾+动”)……甚至有时,“我看见”,“我想到”等等短语,也可省略。还有随手一用的成语和形容词——太俗滥了,读者会自动过滤,不能转化为有效的描述和信息。最容易忽略的,是动词的冗余。“A哭了,B给A擦眼泪”,把“A哭了”去掉,只读下半句,也知A哭了,这就是冗余。再扩大点,场景的冗余。写一个人进屋,要不要描述外貌?好电影每个镜头都有匠心(我不认为《樱桃的滋味》之流是好电影),某人出场,给个特写,那是暗示,这人会有戏份,会重要。有匠心的小说,也该慎重对待每句描述。要不要描述外貌,或者写不写他进屋?海明威的一个经典,是一男一女在屋里说话,说到最后,男的让女的出去,还对另一护士说:你也出去。这时,才知屋里有第三者。所谓冰山理论,都说滥了,能够真正实践,是另一回事。对语言节奏的控制,成为对场景节奏的控制,最后是对整部小说节奏的控制。要像拍电影(好莱坞电影!每个镜头的增删安排,都有一个班子共同决定的)那样写小说。
有兴趣的话,可以做做缩句练习。如无必要,勿增文字。你会发现,语言跳跃灵动起来。甚至经过缩减,一些句子的空洞无物会凸显出来——这种空洞,往往被花哨的句式和修辞掩盖。余华早期的语言精致(虽然我认为,受翻译体的影响还是太大),《兄弟》明显粗糙松弛。小众菜园里曾有位海外的评论家,将《兄弟》第一段挑出来,进行缩句重写,以证明原文的疏滥。这是对我们每个写作者很好的警戒。
除了古文,如需学习译本,海明威和巴别尔会是很好的选择。辛格、奈保尔等等也不错。当然,又是我一家之言。海明威和福克纳的语言,都有成为经典的合理性。我个人认为,简洁、明晰,是更为经典的特质。别的不说,就服装而言,镇在高档商场橱窗里的,永远是经典款:做工用料考究,乍看简单没特色,可一旦上身,就知有多熨贴。每个女人的衣橱里,都要有这么件经典款,甚至可能是奶奶辈留下的,穿出去照样得体。小说的流传,应该比一件衣服更经久吧。所以我鄙视花哨与繁复,无论是语言,还是文体。
在文青之路上,米兰·昆德拉是我的初恋。他是很多人的初恋:聪明机伶,能言善辩,又带点小内涵,容易让涉世未深者着迷。然昆德拉、罗布—格里耶之类,只适合做第一眼情人,绝非终生之托——即,他不该成为阅读的终极。阅读的终极,个人文学图谱的至高点,应该是真正的经典,犹如沉稳、世故、内敛的中年男人,禁得起反复推敲,层层阅读。我的中年男人,就是福楼拜。中年男人的比喻,还是L大卫叔叔说的呢。那时我不理解。迷上《包法利夫人》和《一颗单纯的心》,是我25岁以后的事了。(未完) -
老是接到命题作文, 要求写上海,翻翻文件夹,有过四五篇,索性拼捏一气。满盆子冷饭,吃的人要吐,炒的人自己也快吐了。
上海的梦想与现实
电影《青红》,讲一群上海知青带子女归根的故事。片中俩女孩登山远眺,其一道:“上海怎么样?真想去看看。”流落在外的 “第二代”,梦想着上海的繁华、时髦、遍地黄金。《青红》的英文名字,正是Shanghai Dream。
相比《花样年华》和《色·戒》,《青红》不直接描绘上海,而是聚焦异乡上海人,他们鬼鬼祟祟围坐着,商议永不能实现的集体逃离。他们骂架,打孩子,反复教训子女:“你是上海人!”……“触心触肺”的逼真,让人无法否认:对,这就是上海。
上海不在遥远彼处,恰在青红们身边。上海由上海人的势利、排外、市井、琐碎构成。作为Shanghai Dream重要元素的张爱玲,一直被误读。她笔下的上海,华彩霓裳皆浮影,真正灵魂的,是现实冷酷的行事法则。《倾城之恋》第一句:“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这拨快了的钟,刹时将读者推入上海的坐标。
上海人势利,但最歧视的,不是穷,而是“巴”。“巴子”是比“瘪三”更损的沪骂。作为“上海指南”的《长恨歌》,写老克勒和旧社会闺秀。落魄,过气,照样将自己打理得山清水秀。穷而不巴,最有品味。品味是上海的精神追求。安妮宝贝抱着哈根达斯流泪,卫慧告诉读者她的内裤是CK。她们很上海,她们的忧郁和色情,符合这个城市的趣味。上海只有小资,没有文青。
上海人把有品味的表象争奇斗艳给别人,回到家,外套一脱,皮包一挂,就是另一种居家形态。上海的小市民,是亭子间出来的小市民,是半尺杆头相扰的小市民。一扇大门一把锁,挤着六七户人家,鸡犬相闻,隔墙有耳。某某打老婆了,某某孩子不及格了,芝麻绿豆的琐碎,足够整条弄堂消遣几天。清晨,各扇门后走出刷洗马桶的女人;傍晚,放学的孩子歪戴红领巾,趁被父母寻着之前,在口袋里藏好汗津津的脏手,飞奔回家。空气中有固本肥皂和炒鸡蛋的气味,顺着弄堂走,是掉漆的朱门、玄色的机制瓦、褪色的清水红砖墙。沿陡峭的木梯上行,双开间的楼层后部,隐匿着窄小的后厢房和亭子间,瓦顶上掀出一扇扇小天窗。
《长恨歌》开篇大段风貌描写,其冗长迂回为人垢病。然而,作为一本上海人写上海的野心勃勃的书,仿佛不如此无法开场。“曲折深长、藏污纳垢的弄堂”是上海的细胞,就像小镇是美国的细胞。如果有一个上海的福克纳,他的所有故事,必然发生在一条弄堂,而非宝贝们昼伏夜出的酒吧,或者穿棉布衬衫的午后咖啡馆。
“上海制造”的标签牌,大多出自异乡造梦人。大导演如张艺谋、王家卫,镜中的上海也失真。粗犷的山东大妞巩俐,怎么都摇不到“外婆桥”。张曼玉胜于秀美,失之华丽。华丽不属于上海女人。她们对美不偏执。在冲向看中的衣服后,第一举动往往是摸捻衣料,翻看线脚。
很“上海”的新天地,是上海弄堂的标本,涂了颜色,浸了福尔马林。拆迁改造毁灭了弄堂的实体,却无损弄堂文化的根基。上海人的新公房,和旧民居一样逼仄。对于空间的焦虑,造就精致有余格局不足的上海性格,也造就敏感而奇怪的建筑想象力。作为当代建筑丑闻之一的中远两湾城,就是这种想象力的映证。这苏州河畔的城池里,邻楼的居民,几能隔着楼隙抛媚眼,说悄悄话,玩击鼓传花。从高架驶过,黑压压的水泥丛林扑面而来,让人不自禁联想《后天》,联想一只奥特曼怪物突耸出来。
所以上海梦,多是外乡人在做。梦需要空间,上海太拥挤;梦需要心境疏落,上海人又太实惠。实惠,是小市民品格的根本。上海男人是实惠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充大、不滋事、更不为一时豪迈买无谓的单。照北方女人的标准,这是群不像男人的男人。但照过日子的标准,实在是实惠。
实惠是个很物质的标准,而文化,是物质生活的冗余。上海人的生活里,不太容得下文化。如果告诉上海人,你是作家,会问:出书赚大钱吗?如果告诉上海人,你是教授,又会问:做老师待遇挺好的吧?
以物质为度量衡,事情变得清晰简单。所以,和上海人不谈文化,只谈生意。无需喝大酒,无需称兄道弟,无需假装朋友。只要告诉上海人,这笔买卖,有什么好处,就够。上海是个适宜做合法生意的地方。用北京话形容,上海人作为生意人——靠谱。
靠谱的上海人,彼此有距离。很少呼朋唤友,掏心掏肺。聊聊无关痛痒的八卦,讲讲闲杂人等的风月。对于北京人,认识的人都可称“朋友”,上海人界定人群却谨慎:同学、同事、邻居……熟人。“熟人”不带主观色彩,仅仅描述事实:双方认识,有交际和接触,也许频率还不低。所以,你恨一个人,希望他寂寞,发配他来上海;你爱一个人,希望他安静,也请他来上海。上海,不比想象的更好,也不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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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1
一个互联网外行,回答的一些关于SNS的外行话 - [乱想]
什么时候开始玩SNS网站的?
一个月前。友人在MSN上说:帮个忙,帮我赚10000人头费。我就到海内注册了。
在哪些SNS网站注册过?海内、校内、开心。全都出于帮忙和互相帮忙,赚人头费。
最常用的是哪个?每天会在上面花多少时间?最常用的是海内。时间没统计过,早晚换换车位,在电脑边工作时,间歇地刷刷页面,回复一下留言。
这个网站能把你留下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在海内和开心,一进去就看见不少熟悉的朋友,又找到若干失散的旧友,认识一些朋友的朋友。自然而然的,留下了。
觉得这是一个集博客、豆瓣、游戏、八卦、交友、资源共享、浏览和散布小道消息等各种功能的网站。尽管有很多不成熟,但我看好前景。
你如何看待SNS网站的社交作用?
对于每个SNS网站用户,希望并且能够从中得到的肯定不同。总体而言,现代都市的人群,匿名、混杂、彼此疏离、互相戒备;人与人的相识充满偶然性;人与人之间的了解,更是需要机缘和时间上的代价——如果在功利意图之外,双方确有互相了解的需求。
而在SNS网站,如果你有足够诚意(比如遵循实名注册规则,真实填写个人资料),你可以在这个平台展示自我,以更小的时间成本,结识更多的同道中人。对于原本相识者,玩买卖好友和争车位的游戏,互抛几个媚眼,互赠几份虚拟礼物,也是增加话题和互动的方式。这比没话找话问“中饭吃过了吗”来得亲近。
由于SNS网站多为真人注册,真人的交往圈又是透明的(好友名单中,或多或少有现实中的熟人,至少有邀你加入的那个人),因此它比QQ这样的“蒙面”交流更可靠;比起在论坛,SNS上的人说话也更理智友善。匿名的论坛发言者,往往展示人性丑陋、疯狂、偏执的那些部分。难怪有人悲叹中文论坛的没落,觉得它越来越沦为一个“史上最脏的垃圾桶”。而同博客相比,SNS网站的互动性强,资源共享的手段也丰富,“找朋友”的游戏做起来更容易。
这种社交方式令你喜欢和厌恶之处是什么?希望它如何改进?
现在的海内、校内、开心,基本还是呈散点分布的无组织村落,仅仅通过好友关系,走街窜门,维持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我觉得最好有更为公共的“广场”,使得人群能够根据相同的话题、爱好,更有效地凝聚起来,信息也能够更有效通畅地得以集散和传播。也许,网站现有的群组功能就是为了达成 “广场”功能,但我个人认为,目前它的效果还太弱。我觉得SNS网站发展下去,会碰到一个大问题,就是个人隐私遭遇的威胁。我们见识过“人肉搜索引擎”的厉害,更何况SNS的很多用户,完全是真实大暴露;并且,在网络上,哪怕是个人空间留言板上的一句私语,都未必被仅仅视为“私”语。私人空间和公共领域,嘀咕八卦和公开诽谤,它们的界线将越来越不分明。
通过SNS社交,有陌生人成为你生活中的好朋友吗?哪些人比较有可能?
完全陌生的人,基本不会。朋友的朋友,先前互知姓名但不认识的人,或者先前认识但不熟的人,会有可能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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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仅有悲伤,是廉价的——写在5.12之后 - [乱想]
5月12日以来,心绪颇为复杂。似乎该写些什么,悼念、哀痛、鼓励……像很多人做的那样。可是,该写什么?写我的悲伤吗?的确,我一遍遍地搜索信息,并且痛哭。然而,这些悲伤,比起真正灾民的悲伤,又算什么!我的悲伤,并没改变我的正常生活,也不会持续到我的一辈子。所谓“感同身受”,身不受,感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所以,我慎言我的悲伤,否则,是对受难者情感的亵渎。
说到亵渎情感,我难以忍受某些媒体,把幸存者从废墟下拉到舞台上,一遍遍捅开他们的伤口,让我们观看鲜血和疼痛。是的,非常时期,宣传鼓动未尝不可,但凡事有底线。我在地铁里常见一些妇女,怀抱残疾儿童,将孩子的断肢或者残面,与自己乞讨的手,一起伸到乘客面前。我相信,那不是她们的亲生,因为她们心中无爱,才会如此冷血地展示苦难,以博取金钱。
苦难不需要郎诵、表演、大型歌舞。苦难会展示它自己。我记得911视频,人们从燃烧的高楼飘落,像一粒粒灰尘;还记得印尼海啸照片,乍看仿佛一堆垃圾,细看才发现,是满满一滩尸体,纵横交叠着,一些曾经鲜艳的衣服,缀在肉体和海水的颜色之间。
这些,不仅带给我悲伤,更让我意识到,在生命的脆弱面前,自己仅仅是个幸存者。死,改变着我对生的态度。
每时每分,死亡都在发生。一次医疗事故,一方矿井塌陷,一个下岗工人抱着孩子跳楼。没有一起死亡,会比另一起死亡更无价值,更不值得关注。面对错综冷酷的现实,我可以说,仅有悲伤——这种流行歌曲吟唱最多的感情——是不够,甚至廉价的。因为任何悲伤,包括对死亡的悲伤,都会被时间淡化。也许一年,六个月,甚至关闭新闻图片后的半小时?
愤怒、震撼、沉痛……任何一种,都比悲伤来得真实持久。生命已去,症结仍在,要在被煽动起的悲伤中警醒,抓住问题的根本不放。是的,我多么痛恨“煽动”这词,今天煽动悲伤,明天煽动仇恨。狂热压倒理性,简单压倒复杂,表相压倒本质,一个声音压倒所有声音。这就是煽动。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有不少理性声音发出。大地震究竟可不可测,豆腐渣工程怎样才能避免,善款的去向是否确保透明。政府也做出秋后算帐的姿态。我愿不愿相信这是有诚意的,而非仅仅迫于压力做出的一时姿态?或者换问之:我愿不愿相信在体制本身缺乏监督时,民意可以代为监督?我愿不愿相信在一具全面溃烂的病体上,局部涂抹消炎药水,就可以治愈?这问题本身,难免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在对大局的无力感面前,我想还得问问自己:我能做什么。是的,是“我”,不是“我们”,“他们”,不是王石,也不是范美忠。我曾经喜欢苛刻别人,但我渐渐懂得:盯着别人的恶,不能成就自己的善;相反,看到别人的善,才有可能剔除自己的恶。这个“恶”,指的不是杀人放火,而是私心杂念。自私与渺小,是人这种动物与生俱来的,高尚和伟大,却是后天教化所得。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如果我处于当时情境,会不会跑?答案是不确定。因为我不知道,在天崩地裂的刹那,我身上的高尚与渺小,哪个可以战胜对方。我只能说,因为谭千秋,因为可敬的老师们,因为人类伟大的善的榜样,我要尽可能做一个更善、更好的人。对于很多人,一辈子没什么惊天动地来考验他的善;我们也并非要攒着我们的善,一辈子等待考验的一刻。在历史的瞬间中,做一个伟大的好人是难的;在生活的点滴中,做一个平凡的好人也是难的。所以,对于个人,一次捐款不应成为考验善心的绝对尺度,更不应成为攀比或表演,就像对于各级行政单位,捐款不应成为政绩一样。这是死带给我的,对于生的积极思考。
然而,让我遗憾的,死亡没让所有人真正尊重生命。网上一不称意,动辄“千刀万剐”、“满门抄斩”,很多时候,这些血淋淋的词指向的,仅仅是观念不合者。某些(估且假设不是“多数”)匿名、暴躁、容易被煽动的网民,让我联想一个词:红卫兵。是的,从未改变。课本教育依然是:“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从来都是“阵营思维”,一个人不是同志,就是敌人;从来敌人都不是“人”,而仅仅是“敌”,是鬼子、走狗、牛鬼蛇神、是持异见者、是与主流不符合的人。所以,王石是敌人,范美忠是敌人,莎朗·斯通及其辩护者韩寒是敌人。因为他们是敌人,就可以问候他们家所有女性,诅咒他们家十八代祖宗。如果此时宣布,杀人放火不犯法,那么所有的文攻武斗,会不会重来一遍?
真正尊重生命,是要懂得更广博的爱。我一直印象很深的,是美国校园枪杀案中,为韩国凶手赵承熙所立的第33块纪念石。我没资格质问别人,我只问我自己:如果是我,能否做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这样问问自己,那么,某些历史悲剧,大抵能避免重演了。
此时此刻,5.12大地震,有了点“之后”的迹象,媒体版面,逐步让位于欧洲杯和奥运会,网友也渐渐恢复对名人八卦之类的兴趣。作为一个事件,终有过去的一天。然而,它不能仅仅过去,它应该像一根针,扎在我们心里,让我们痛,让我们时时提醒自己,作为人,作为公民,我们该怎么做。
200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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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指责,谩骂。
不要煽情,滥情。
尽己所能,就好。
更好地活着,更好地做本职工作,更好地关心和善待他人。
像一个幸存者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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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爱《刽子手之歌》,几十万字的上下卷,反复读。格非说:当下的中国,需要狄更斯这样的作家。我倒觉得,更需要诺曼·梅勒。可惜他在中国不有名,也不受关注。以前看一篇君特·格拉斯,说君特和梅勒在啥地方有过历史性会晤,谈及诺贝尔奖,梅勒说瑞典的老家伙们不鸟他,是因他捅了第二任太太。
喝饱老酒拿刀捅人,只是诺曼·梅勒古怪事迹的一种。早几月逝世的冯尼格也是古里古怪。不过在我眼中,冯尼格只是“小”作家。我不喜欢过于剑走偏锋,尤其有些作者本人恨不得跳出文字,进行表演。何谓大家风范,两个词:冷静、节制——无论是比武,下棋、还是写作。
《刽子手之歌》里头写一个年轻家伙,旁观杀人犯男主角的火化,让我联想《檀香刑》,两者都是把人纯粹作为一堆肉体的死亡,直裸裸地放在你面前。不同的是,诺曼·梅勒采用了冷处理,莫言是血淋淋的热处理。有人批莫言“嗜血”,我倒觉得,余华才是真正的嗜血,他写鲜血,写尸骨,都有抽象的想象,仿佛通过描述,作者的某种内心得到释放。这倒并非僵化对应,说余华内心里喜欢杀人。我一朋友有严重洁癖,却总把“大便”、“马桶”之类的挂在嘴上,尤爱在吃饭时说。这其实也是在寻找释放……接下去的,留给弗洛依德迷吧。
回到文学。莫言写死亡,却是实的,真的。很多作家喜欢把羊拉到后院杀了,煮了,热腾腾的熟羊肉端上来,让你看不到一丁点血,虽则“不嗜血”了,但你对“这是羊肉而非牛肉狗肉更不是豆制品”的感受却弱了,更别说产生除了“羊肉好吃”以外的其他想法。莫言则在你面前把羊活生生剐碎,入锅,你会害怕惊呼,却不能否认,你获得了最直观强烈的震颤:你感受到血的温度、羊的痛苦,你怜悯起动物,决心皈依素食,甚或思考一些大问题:比如死亡,比如生命的平等。这就是正面直写的力量。《檀香刑》如此,《刽子手之歌》也如此。谁说不像俄罗斯作家长篇累牍地议论,就不能思考上帝。现实的力量感是能不断上升的——只要它足够强大。
在纽约时报的网站,看到诺曼·梅勒的照片,和想象中一样:眼神尖锐的白发瘦老头。
愿大师安息。 -
如果你认为文学死了,你不写就是。
如果你认为文学没死,或者死不死跟你没关系,你就继续写。
如果你认为中国自鲁迅后没有伟大作家,那自己成为就是。
如果你成为不了,干嘛又去指责别人?
如果你成为了,但被忽略了,那么像你说的伟大作家注定会被暂时忽视,你认命就是。 -
就是写《五号屠场》和《猫的摇篮》的那位。
http://www.nytimes.com/2007/04/12/books/12vonnegut.html?hp=&pagewanted=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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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8
波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去世 - [乱想]
http://www.nytimes.com/2007/03/07/books/07baudrillard.html?_r=1&ref=books&oref=slogin
转一篇加拿大人的评论。刻薄了点,但我双手赞成。在以前,我以为语出惊人宣布什么东西(文学艺术思想等等等等)死了是件挺酷的事,现在觉得,努力让一件东西更好地活着,实在比宣布死亡更值得尊敬也更有价值。
http://www.canada.com/components/print.aspx?id=74d32d81-61e1-4e93-a5b4-4d51cf378c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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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回头慢慢回复。
谢谢关注的朋友,虽然很多不认识,但已经觉得亲切:-) -
前几天参加了个格非的讲座。
离开大学后,这是第一个讲座。我不爱包括讲座、研讨、座谈在内的所谓交流,因为在很多时候,言说者的真诚度,会受到环境乃至人情的影响,况且,空谈大问题于事无补。所以我想了解一位作家,会绕过访谈、介绍、传记、语录,直接阅读作品。只有作品,才是最深入、最直接的通道。
但我还是去听了格非,一则他不仅仅是小说家,还是位教授和评论家,我认为他的一些评论,好过他的小说;二则也是凑个热闹,看看熟人——果然看见不少熟人,包括久未谋面的木叶同学。还在门口惊瞥了涛J一下,待要打招呼,她就消失了。
格非确实是位值得尊重的小说家。在一个虚无论甚上的年头,愿意认真思考的不多。其实真的深究,也未必听到什么新鲜话,如果读过宇文所安和钱穆,会觉得格非提到的一些论点很熟悉。然而,又有多少论点是真正新鲜的呢?就像有多少小说,是真正没有被人写过的呢。所以听小说家的话,无非是听一个立场。这个立场,对别人不重要,对小说家自己却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前提——任何严肃、负责、自觉的小说家,都必须正面立场问题。以前,这个立场是一个问题:怎样的是一部好小说。现在,又需要加一个问题:小说何为。前者处理小说内部的关系,后者处理小说外部的关系。它们也可归纳成一句话:建立起自己的文学史,并在其中安置一个自己的位置。只有阅读与思考并重,才有可能达到。如果成见太深而阅读偏颇,难免走火入魔,比如当下的残雪;如果只追随阅读而缺乏思考,则易肤浅逐流,比如当下的马原。这两种,都是很可惜的。格非的可贵,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带着问题思考,又对各种成见抱有警觉。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小说家理性一点、知识分子一点,还是有好处的。
我始终认为,成熟的小说家,必须拥有属于他自己的“一个人的文学史”。任何由教授学者编写的文学史,都是可疑的,因为会受到意识形态、话语权力、理论趣味等等的左右。最主要的一点,学者文学史会注重文学的外在关系,比如何时的文学,关照了哪段社会现实。但相信真正的小说家,都是从内在看小说的。小说首先写人,而人必在具体的历史与社会之中。只要将具体的人抽丝剥茧,就会发现,所谓的时代、所谓的历史、所谓的精神,都在人的身上——在他们的血里,在他们的骨肉里。把人写出来了,就把一切写出来了。这里,就不再引用司汤达、伯吉斯之类之类的来佐证了。如前所说,这属于立场问题。不是谁说了什么就顿悟了,只有多读,多想,然后抵达立场。这个过程,是拒绝讨论的,是一个人走的,是很寂寞的。
格非的讲座洋洋洒洒,其实真要归纳,也可归纳到这两个问题。对于“怎么的才是一部好小说”的问题,饱读书籍的他说得非常从容出彩,然后对于“小说何为”,则有些牵强。他说到写作者的职责,那里的“写作者”更多是知识分子的意思——这也符合他的学院身份,因此也许对于他自己,这个问题可以含糊过去了。然而,小说家的职责真正是什么呢?提问时间里,我又追问。格非一番解释后,说:也许他的解释也并不深入正确。去年在千岛湖,这个问题就被涉及,格非表现出兴趣,但被旁人打断。当时叶兆言的说法比较实在,大意是:其实他也回答不了这问题。只不过上场了,比赛开始了,球就只能踢下去。也许,在想不出更好的答案时,这个就是最好的了吧。其实也没什么好多问的,问了,无非是因为现场有人在提高行健、王朔,让我实在听不下去。明知道,答案不是听来的,就悬置起来吧。 -
偶然得知,今天是韩帅的生日,34。真快啊。我向来不记人生日,自己的生日,也不要人记。而今奔三张了,就更愿意装糊涂,忘掉点时间。
韩帅是我文艺江湖认识的第一位朋友。人称“南韩北姜”的韩帅,究竟有多帅。十一年前第一面,觉得像何家劲——那时,何还在他人气的尾巴上,郑伊健未红,谢霆锋不知哪里。十年之后,何家劲销声,郑伊健过气,小谢讨了老婆,摆起居家架势。看看明星,就知生活的轱辘碾过一轮。而我们的像何家劲、更像郑伊健,还有点点像谢霆锋的韩帅呢,也是整整十年。他说:时常感到M当年对这个世界的不耐烦。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一轮一轮,终要碾得帅哥不帅,美女不美,于是感慨:想当初。H说:想当初见你的时候…… 这一“想当初”,往前拉了七八年。年间,大伙儿散布到世界各地,甚至天堂。虽然MSN可以天涯若比邻,但也是“若”而已。真正的距离,不是空间,而在于时间。
其实想想,在一起也没什么,无非喝酒、K歌、劈情操。然而,在一起,终是好的。可你还得一个人走啊,走过一群人,又走过一群人,最终走着走着只剩自己。于是青春就过掉了。
最近,生活里忽冒出几个名字,都是认识了十来年的人。几个月前,接到久不联系的方的电话,也和他算起多久没见。他说:你还年轻啊,我们的年,都是十年十年记的。真的,仿佛就是挂了电话,时间在我这儿,也忽地拉长了。如果一天,突然有不期而至的人,说:我们二十年没见了吧。那么,必是有些怕见了——看对方的脸,就能知道,时间对你自己做了什么。
去年开始写日记,还向爸妈借了相机,间或自拍照片,存在电脑里。仿佛害怕走得太快,要让什么东西停住。而另一些,不用挽留,就渐渐停住了——那是我们的生活,像身体的新陈代谢一样,越来越慢,越来越缺乏变化,最终渐至定格。
常回味一部叫《时间机器》的片子,和S一起看的。我们同对一个镜头感慨:主人公在机器里昏迷了,时间在外面整亿年整亿年地飞转。每每回忆,就心生念想:如能有机会,对着沧海桑田作一番旁观,必定堪破人生吧。那也有的,那是佛。而我们,终是人,于是蝼蚁般地碾在琐碎具体的生活里。
H还说,小闹要考研了。那年夏天在崔家见过一次,不太和我们说话,关在房里,用电脑反复放一首歌,满腹青春心事的模样。后来我知道,那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每次听起,就想起那个没结果实的盛夏。其实,生活里的大部分,都是不结果实的无用功,虽然知道,还要继续。因为生活的本质,无非是合理合法地把一辈子浪费掉。
以前喜欢张楚的话,“你还年轻,他们老了”。以前的我们,是“你”,现在的我们,是“他们”,闹闹们则成了“你”。所以人类要生育后代,因为老的时候,总有一个年轻的“你”在那儿,于是,生活还可以向前展望展望。
说了那么多,也不知为什么。很少在博客上抒发心情。或许是因为,新的一年——还有我的生日,都快到了。以往的以往,我从不主动提生日,不过今年虚岁三十,一枝花或者豆腐渣,总还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说点什么。也好让我觉得,过往日子里的人们,其实还在身边。
也或者什么都不说,看到这一篇,笑笑,就够了。感谢默默注视我的人。近两个月没更新,还是增加了几千的点击。就像此博的名字,“私家”,我不主动宣传或链接,因为这个博客的本意,在于朋友们互相看看,走动走动。没办法,年纪长了,越来越觉得不相干的热闹,于自己的生活并无太大意义。
P。S。最近狂迷许巍。其实十年之前(又一个十年!)就知道他了,同济的郑介绍给我的,他喜欢《在别处》。那时许巍摇滚,许巍不红。我买过他的磁带。我对他的喜爱晚到了十年。好吧,让我关闭那个人神共愤的越剧吧。下面开始许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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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忙忙碌碌,细想又没忙出什么。生活啊生活,一地杂碎。
依旧改长篇,改得没完没了。新构思又成形。看得到一些人物在行走、说话。再焐一焐,他们就会具体丰富起来。
陆续地读《史记》,中国古人的文字,最受益的就是简洁二字。写意、留白、微言大义,再杂的事,都叙得有条不紊。小说与历史,其实离得很近哪,历史皆有虚构,而在虚构中,历史也从未缺席。历史未必比文学更真实,文学也未必比历史更虚构。
看了电影《香水》。在我有限的观影经验中,一流的小说,能改编成二流的电影,已经算是成功。也许因两者有不同的叙述逻辑吧。电影提供视觉,音乐娱乐听觉。而文学里,视听嗅色香味都有了,但多了个还原程序。所以站在某个角度,文学的空间更多,对受者的想象力和阅历的要求也更高。
重读《都柏林人》,淡而干净的阴郁。让我联想卢小狼的文字,喜欢他的《烟女士》。
又想到如何写上海。“如何写”其实不成问题,对于小说家,一提笔,最熟悉的那个地方自然就四面八方地涌过来。但这是上海——是被无数上海人或非上海人写烂了的,被无数非上海人甚至上海人想象烂了的上海。于是觉得张爱玲还是有不动声色的高明:“上海人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仅此一句,上海就出来了,比起《长恨歌》的开篇万言,实则妙出甚多。
语言,简,而后雅。 -
2006-11-03
《苏菲的选择》的作者William Styron - [乱想]
过世了,享年81岁。 -
把《她们》又改了一遍,第四稿啦。一个朋友说:印象中,你这个长篇都写了四五年了……
是啊,时间真快,我写得真慢。其实也不慢,只是老被打断,然后无止境地修改。明明知道,要把一个长篇改得完美无缺,处处火花,是不可能的。但是……人总有追求完美的倾向吧。
打算歇一歇,读些书,下个月再把长篇改一遍。现在越来越保守了,对现代派丝毫没兴趣,口味老往十九世纪那块儿走,美其名曰“重温经典”。嗳嗳,人不如新,书不如旧。
几个星期前,看了《夜宴》,当时随便记了几笔,打算写博,说说里面的硬伤。但是现在,实在没有兴趣了。我已经在中国大片上浪费了钞票,不想再浪费时间,除非我无聊得没事可干。
只是我得记住一点,以后不能随便夸人。比如一阵子流行感冒,我说:“周围人都病了,就我没病。”我妈就会认为这话说不得,说啥就会惹啥。于是我被令“呸呸呸”三声,把晦气呸掉。以前觉得是迷信,现在看来,或许有几分道理。就像前阵子刚表扬了冯小刚,夸他聪明,夸他不端着。他就居然马上端给我们看了。而且冯小刚端起来,比陈凯歌还讨厌。人家傻就实实在在地傻呗,小刚同志还出来说话,强调他搞的是商业,要迎合观众。意思不是他傻,是观众傻。看来以此分类,中国只存在三种人:文化产业者,傻子,文化产业者及傻子。
所以所以,以后再有中国大片,我绝对支持盗版事业去了。所以所以,以后即使要表扬,也总得以“呸呸呸”三声总结陈词。 -
有兴趣可以看看这里哦:www.xs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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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刚的唱段不少,其他如《沙漠王子》、《何文秀》、《盘妻索妻》等,只能算尹派代表作。而这个《浪荡子》,则真正是赵志刚的代表作。记得好象是小学时,熬夜看一个越剧新秀比赛,赵志刚夺魁,唱的就是这段。唇红齿白,围巾飘飘,往台上一站,绝对的冠压群芳(女子越剧嘛,新生代也多女弟子)!
这个唱段非常长,起伏转折也多,一气唱下,需功力,也需体力。记得那场比赛,赵志刚的表现真完美。这个网上找来的版本,少了叹四点、叹五点,音质也不太好。不过,音质不好有助于加强怀旧调调
漏掉的两叹如下,现代戏的词作到底不能和传统曲目比。越剧的传统曲目,虽不比昆曲的优雅,但不少唱词还是颇有文采的。我小时候跟唱曲段时,学到不少成语,比如“字字珠玑”、“鸿雁传书”等等。
风送钟声四点响,夜深人静浑身凉。
前无去路方回头,回头想着旧家乡。
谁知道,回到家中吃一惊,但见一片火烧场。
老父受伤进医院,妻子帮佣在他乡。
我是低头无语千遍悔,悔不转往日的天伦乐来恩爱长。
五点钟,钟声起,鱼肚天色晨光微。
父女俩,相依为命同饥苦,流落在街头拾垃圾。
孩子患病在芦棚中,无医无药太惨凄。
抢钞票为的是孩子病,无意中重逢好贤妻。
应该骂,骂得有理,我此生已完无出息,
使她们母女重团圆,找归宿我转身到这里。
江海关,钟声伴着我长声叹,叹不完罪罪恶恶把往事提。 -
刚才整理文件,开着电视。忽听见越剧唱腔。又听,没错。这年头,还有戏剧之外的频道放这个。兴冲冲赶到邻屋一瞧,还是现代戏,一白衣女子偎着个黄衣黑镜的中年胖男人,在唱:“香水雨啊香水雨”,莫非是……可不至于吧……继续回电脑前,听了一会儿,又跑去看,那女子已倒在地上,胖男人正抱着她,一脸痛不欲生地唱:“飞扬啊,世间少有的好姑娘……”
啊,果然!越剧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声音听着耳熟,再细看,长得像罗永浩的中年男,居然……居然是俺少女时代唯一追过的猩猩:赵志刚!看来岁月不仅仅摧残女人的美貌。遥想当年沙漠王子的英姿,俱往矣。
更让我悲哀的,是唱“日卧书斋愁脉脉,夜对冷月恨悠悠”的赵志刚,那个能拖出无穷鼻韵的温情款款的尹派小生,居然在如此不伦不类地声嘶力竭着。难道编派个时髦读物,就能吸引新新人类了?
越剧和其他一些东西……比如小说……一样,它的美在于它的旧。在这个喜爱新玩具的时代,这种美丽终究要死去。
死,就死得好看点吧。 -
不。小说可以有很多种。
有的人想要用小说讲个故事,有的人想要用小说讲个道理。讲故事的小说和讲道理的小说,本来就不是一类小说,所以不具有可比性。
刘小枫说过类似的话:一切哲学,归根结底,都是政治哲学。政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生活。
所以政治进入小说,并非不可能。也未必就全落了下乘。
关键问题在于:全称命题是不好轻易用的。而小说家,或者艺术评论家,往往喜欢轻易地用全称命题表达一个武断的意见。
这是危险的:)
——如果要讲道理,完全可以搞哲学,没必要搞小说。哲学能讲得更清晰准确深刻呢,用小说这种形式讲道理,总是显然太简陋、太力不从心:它往往是好/坏二分,往往只进行嘲讽和批判,从《1984》、《动物庄园》到《格列佛游记》之类的,只看到浮于表面的嘲讽、批判、批判、嘲讽,看不到什么复杂深刻的东西。它们唯一有的,也许只是勇气和良知。然而,思想需要深刻,小说需要复杂,一种既不深刻也不复杂的小说,无疑是低下的。
《1984》经常被谈论,是因为它使关心政治的人有话可说。文学史上没有一部小说,是因为道理讲得好,而被奉为杰作的。你说它们没有可比性,小说和小说之间,当然是有可比性的,比较的标准就是它们的优劣高下。
文学首先是内心体验的外化,然后才是沟通我与非我的桥梁。书写之先就存了比试的念头,已落了下乘。
要与人家比试,就先站在了人家的跑道上。
——内心体验那是前提,在这里不谈也罢。一个作家当然会有一套自己的文学谱系,然后把自己安排在这个谱系的某个位置。我觉得这根本不能算什么下乘。别的作家会对这些不清楚吗:自己比谁好,比谁差,而谁是努力接近的目标。只不过大多数人没有说出来而已。海明威说了,所以显得狂。
海明威是否读过弗洛伊德不得而知,但他一定没读过布鲁姆的《影响的焦虑〉,所以还敢说一些前语言学转向+前弗洛伊德的话来:“写出前人没有写过的作品,或者说,超过死人写的东西”云云。其实用症候式阅读可以读出老海已经陷入影响的焦虑:面对浩瀚的文学史,作家们妄想摆脱前辈的影响,而被“创新这条狗”追得心身交瘁。按照伊格尔顿对老布的理解,真正牛逼的作家不是追求前无古人的主儿,而是感受到并敢于承认父亲影响的无所不在,然后尽其所能去削弱他的影响(弑父)。这样布鲁姆即柔和了后结构主义和心理分析的若干洞见,又给创造性留了地盘,提出了一种比“作者已死”更有说服力的诗歌(创作)理论。伊格尔顿和布鲁姆都是聪明人,却没能(或不屑?)用这个理论分析学术家。在我看在这点上学书家比作家自觉,影响的焦虑是学术界的集体共识。葛兆光在年轻时信誓旦旦要做到读尽清史(宋史?或什么史?不能记起),但很快绝望的发现每本他从图书馆借出的史书都有一个读者的名字在他之前:钱钟书。也许葛兆光的学术弑父对象是钱钟书。而钱钟书是留过洋的人,预感到学术,大学体制,和知识的批量生产的时代已经到来,于是不言创造,只言博学。(连写的小说都是句句用典,用你的话说就是搞艺术的同时在显摆文化,端的厉害。)钱氏是自觉到影响的焦虑的,但人很谦和尊重长辈,这大概与中国传统述而不作的教育有关。可是述而不作亦可称为美德之一种,因为它要求理解力和博学,所以一样让钱青史留名。可惜象钱钟书这样的人真是凤毛麟角(我指的是他的谦和,遑论其他!),如今学术论文的降龙十八掌之一便是弑父式:爸爸妈妈(甚至哥哥姐姐)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理解的。我认为他们全错,我说说我是怎么理解的。这个招式本身其实很管用,可管用的前提是操招之人需得内功如郭靖般深厚,方能显出威力来。不幸的是,多数在学术界混饭的同志们不休内功,种种弑父之壮举全是低幼发挥,最后都成为吐口水,学术唾沫横飞。试图缓解焦虑的结果却是父亲的影响更加难以撼动。好在学术和大学体制扩张的动力之一是现存社会制度再生产(或曰复制)的需要,低水平重复是被体制有意无意鼓励的。创造性是好东西毫无疑问。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创造的话,那就不叫创造性了。一句话,即便如布鲁姆所理解的创造性仍然是稀罕物, and 我稀罕创造家。
——海明威干吗要读布鲁姆,他没必要读,也肯定没读。他只会对评论家嘻笑怒骂(除了夸奖他的那些)。其实海明威说的是常识:如果真想使写作对他人存在意义,那么必须写出新意,或者必须在同一类里写得最好。否则面对文学史时,读者为什么要读你?他们读最好的就可以了。
只不过正如你所说,作家们确实被“创新这条狗”追累了。海明威的这种常识在浩瀚的文学史面前,非常难于操作。现在有谁会说,他在继续写作,是因为认定自己必能写出最新或者最好因而具有价值的作品?在我看来,“写出新意”对于小说,似乎已不太可能。写作方式的探索,到罗布—格里耶那儿就打住了,到巴塞尔姆那儿,简直就是胡搞。所以,呵呵,索性让我别为“影响”的事“焦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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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前人已经写过的东西,那是没有用处的,除非你能够超过它。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家要做的事情是写出前人没有写过的作品,或者说,超过死人写的东西。说明一位作家写得好不好,唯一的办法是同死人比。活着的作家多数并不存在。他的名声是批评家创作出来的。批评家永远需要流行的天才,这种人的作品既完全看得懂,赞扬它也感到保险,可是等这些捏造出来的天才一死,他们就不存在了。一个认真的作家只有同死去的作家比高低,这些作家他知道是优秀的。就好比长跑运动员争的是计时表上的时间,而不仅仅是要超过同他一起赛跑的人。他要是不同时间赛,他永远不会知道他可以达到什么速度。
——海明威《同“音乐家”的一席独白》
一个故事的语言和这个故事的内容之间的分岔或者平分秋色,会消灭说服力。 ——略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 -
小X,11岁男童。
1.哲学家
小X问爸爸:“你是谁?”
爸爸:“我是XS。”
小X:“把你的名字XS除掉,你又是谁?”
2.洞穿世事
一日上街,见一对中学生模样的男女,在路边面对面默默站着。
我问小X:“他们在干吗?”
小X:“他们在初恋。”
我:“那为啥站着不说话?”
小X:“初恋总是害羞的。”
3.道德家
小X喜欢模仿蜡笔小新说话,一日忽然气愤道:“我再也不喜欢小新了,他很好色。”
另一日,小X和爸爸上街,爸爸见一外国妞,指道:“外国小妞。”小X再次气愤:“老爸是色狼。”
我帮小X申请了MSN,我的ID叫“小脸红扑扑”,他就取名“小脸红通通”。一日,“小脸红通通”和他爸爸的朋友聊天,寒暄完“你好”、“你在干吗”之类的套话,突然冒出一句:“老爸是色狼。”自此,小X的聊天内容,都要经过“有关人员”的预审。
一日,我穿吊带背心,外套渔网格的针织衫,小X看了看,严肃道;“孃孃,你不要这么穿,万一里面的衣服掉了,胸肌就会露出来。”
4.成人话题
小X:“我知道了,女人的胸肌比男人大。”
我:“唔……”
小X:“女人的胸肌越大越好看。”
我:“哦……”
小X:“孃孃,你的胸肌不够大,要好好练练。”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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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MJ在MSN上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新闻办指示:各位,世纪中国·世纪沙龙论坛,将依法被关闭,各网站一律不要报道,论坛、跟贴、博客、手机短信一律不准登载。
我的反应:一是吃惊,二是吃惊,三还是吃惊。相比曾经多灾多难的文化先锋(一次永久性关闭终结了它所有的灾难),现在的世纪沙龙显然是非常温和的,甚至比同期遭受阉割而未死亡的关天和凯迪规矩得多。而且由于从没发生过文化先锋那样的周期性休克,这条消息显得非常突然。
然而,MJ的小道消息,通常有着良好的可信度。我四处打探,似乎真有这么回事。但问具体原因,又问不出个所以然——往往媒体挨整,都有个由头,比如某篇文章或者某个事件。如果没有由头,也总得给个过得去的说法。鉴于世纪中国在某个群体中的影响力,长期看不顺眼,一朝拨而后快,也是有可能的。但是,给个理由先?
7月25日,是世纪中国的最后一天,首页和论坛都贴出了公告:
重要通知:世纪中国网站和系列论坛今日关闭
接管理部门的通知,从即日起将关闭世纪中国网站(www.cc.org.cn)和系列论坛(www.ccforum.org.cn)。
LM在MSN上发了一个软件给我,说可以把整个网站抓下来。我这电脑盲,还没摸透门道,整个世纪中国就消失了。这个长久存于收藏夹中的地址,瞬间成了一个或许永远无法到达的地址。除了失落,更有悲伤。
在目睹了XJB、BD等事件之后,世纪中国的关闭,是最使我难受的一次。世纪沙龙,是我学会上网后接触的第二个论坛(第一个菩提树下,基本都不发言,主要以网友聚会吃喝为主)。我在这里认识了不少值得尊敬的师友,还曾有幸成为沙龙的版主之一。初期的沙龙,人气不如现在旺,但气氛更纯粹,整体水准也更高。后来,沙龙的朋友LDW推荐我去诗生活,在诗生活认识的朋友,又将我引去新青年。我现在生活中的朋友,大部分是网上认识的,而网上认识的朋友,大部分又是这三个论坛里结识的。而后生活中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与这些网上认识的朋友有关。因此,说世纪沙龙改变了我的生活,也并不为过。
今天,看到ZOLA老师的一个贴子。于是我除了悲伤,更有愤怒。因为我再次意识到:想讨说法是很可笑的念头。这根本是个不讲理的世界。X笑我愤青。我承认我的愤怒,还有其他许多人的愤怒,是不能改变现实的。是的,我是一个悲观的人,我从来认为,最有力量的不是说话的人,而是控制着话筒的人。现在,话筒被夺走了,真要放弃说话吗,那就是真的陷入沉寂了。于是只有继续发声,才会存在被听到的可能。
关于《世纪中国》及论坛被关闭的三点声明 BY ZOLA
2006年7月26日,《世纪中国》及其所属论坛被强行关闭,引起了读者、网友以及中国港台地区和国际舆论的关注。对此,我们有责任将真相告知公众,并公开表达对这一事件的立场与看法。
一《世纪中国》(以下简称“本站”)被关闭经过
2006年7月中旬,国内各大网站得到《世纪中国》即将被依法关闭,各网站不许炒作的通知。本站间接得知后,曾多次向主管部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本站没有接到有关通知?然而得不到答复。
7月25日,本站接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出《关于责令关闭世纪中国网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见本声明后附件)。但本站拒绝自行关闭。
2006年7月26日晚7点20分左右,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强行关闭《世纪中国》网站。
二 关闭《世纪中国》网站的理由不能成立
“通知”陈述关闭《世纪中国》的根据是:“世纪中国网站www.cc.org.cn和世纪沙龙网站www.ccforum.org.cn(京ICP证041040号)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法开设新闻信息服务栏目,严重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情节严重。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中心关闭‘世纪中国’网站和‘世纪沙龙’网站。”
《世纪中国》创办于2000年7月19日,其定位是一个中文思想文化、学术网站。创办六年以来,本站从来没有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本站注意到2005年9月所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新闻办主管人员就《世纪中国》栏目内容及其世纪学堂的管控模式如何适应上述规定,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整改意见,本站均按要求作了调整,并积极筹备和推进并基本完成了整体性的大规模改版。
《世纪中国》创办以来,始终遵纪守法,并在新出台法规初步实施,相关规定不甚明确的情况下,与主管机关及时沟通,做出相应的调整。此次《世纪中国》被关闭,主管部门并没有明确指出,本站的哪些业务、哪些栏目属于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性质。姑且不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所保障的中国公民权利相符合,就是按此规定,“通知”以“违法开设新闻信息服务栏目”为由,以如此暧昧、简单、粗暴的方式和程序,立即强行关闭《世纪中国》这样一个学术文化网站也是没有道理的。本站认为:这种缺乏约束,不容质疑、无从申辩,就对一个学术文化网站宣判死刑,强行关闭的做法,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精神背道而驰的。
三 本站的立场和态度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网站,本站以鲜明的学术定位,稳定的学术品位,为学界和学人提供学术交流信息,得到国内外学术文化界的认可和广泛参与;六年来本站发表了两万多篇学术论文、拥有数千名作者和数十万读者,如今竟遭到强行关闭;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世纪中国》一直致力于遵循和发扬互联网“自由、平等、开放、共享”的原则和精神,以传播人类文明普世价值和现代公民意识为己任,为关注中国发展与前途的知识分子搭建一个可以参与中国思想和文化的积累与建设的公共平台。本站信奉,唯有长远才能积累,唯有积累才能建设,也唯有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民间力量能够广泛参与,中国的思想文化才谈得到真正的建设。在过去的六年间我们始终秉持以上信念,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也始终从理性和负责任的建设者立场出发,不计代价地维护《世纪中国》的延续和发展。
《世纪中国》被强行关闭了。我们很难过地看到,蛮横与发泄共生,粗暴的管理方式总是催生网上的漫骂文化。但我们相信,它关闭不了关心中国思想文化长远发展的人心和思想,也挫败不了建设者的努力。
《世纪中国》网站
2006年7月30日
附: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文件
京信市监发(2006)242号
关于责令关闭世纪中国网站的通知
北京中青未来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你中心主办的世纪中国网站www.cc.org.cn和世纪沙龙网站www.ccforum.org.cn(京ICP证041040号)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法开设新闻信息服务栏目,严重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情节严重。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先责令你中心关闭“世纪中国”网站和“世纪沙龙”网站。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抄送: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 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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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5
今天,是世纪中国的最后一天 - [乱想]
这个我对之深怀情感的地方,就这样散了…… -
2006-07-22
答wheelerknight兄 - [乱想]
wheelerknight兄:
谢谢你这么认真地看我的小说,也谢谢给我提了意见。
你奇怪为什么我会写这些题材,觉得距离我及我的生活比较远。我仔细想了想,觉得如果把“底层”换成“弱者”,可能更好。我挺害怕“底层”这个词,因为我从不觉得什么人有能力,能够用文字去关怀另外一些人。渺小的个人在强大的生活面前,往往都是自顾不暇的弱者。所以,我是在写弱者,而非底层。或是因为我自己的渺小,所以我看到并且写下了这些人。
在给人物安排背景时,我通常都是非都市化的场景。这也并非刻意。你所描绘的我应该有的状态,可能是比我更年轻的人。而我和他们是存在代沟的:不怕笑话,我是进了大学,才刚刚知道阿迪达斯这个牌子的。这也造成了我面对社会,时有格格不入之感(这种感觉,很多七十年代的人都有),这种感觉,有时甚至带来恐惧。那些比我更年轻的人,是真正成长于物质社会的人,熟谙规则,游弋自如,他们是真正的弄潮儿,所以看他们的文字,就非常轻松有趣,仿佛生活是一件玩物。我觉得这也很好,没必要刻意苦大愁深。
我的童年记忆,烙着破旧的公房、弄堂,贫穷和物质的匮乏。这些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时髦的都市不能以一种自发的状态进入我的小说。如果能够写好都市,那是很好的,可我现在暂时不能冲破自己的局限。如果哪天我有足够的能力写好都市,可就有太大的贡献了:现在很多被关注的所谓都市小说,都是如此浮浅香艳,弄得人有种错觉:仿佛只有写农村和被现代化进程折磨的小城镇,才能显出“严肃”文学的“沉重”来。
我的一位朋友说过这样的话:小说是人类心灵的秘史。写作可以与外在形成一致,也可以是互补。我小说里的暴戾,可能与年龄也有关,随着年岁渐长,并且渐渐步入世俗生活,我相信我的小说世界会趋于平和。
我以前喜欢残雪,主要是喜欢她的写作态度,而她的小说我几乎没怎么读过,主要是因为我有语言癖,如果语言不精妙(这种精妙可以表现为简洁、优美、生动等等诸种品性),我很难看入眼。而现在,就有点不喜她的态度了,觉得在她的年纪,还和世界一味对着干,有点过于偏执。世界永远是两面的,就像人的心灵。这是我渐渐意识到的,还来不及反映在这个小说集里。当然,也可以说我开始沾染可恶的圆滑了,但无论如何,我的小说都会诚实地反映我的认识。
不少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像残雪,甚至还好意地担心起我,是否能走出残雪的“影响”。我倒从不担心。残雪从未影响过我,我也从不刻意地像什么(除了那篇《平安夜》),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小说。即使是接受“影响”,也因为这种“影响”和人自身投了契。
你比较喜欢《我是鱼》、《我爱莎莎》、《阳间》三篇。《阳间》也是我自认最好的短篇。《飞毯》和《二三事》虽然放在重要位置,那仅仅因为我喜欢它们脱离出来的那个母体——长篇《她们》。而这两篇由于截自长篇,作为短篇本身是有缺陷的。
《平安夜》是我自己最不喜欢的一篇,后记里自称“有斧凿的痕迹”,那是因为如果说得太不好,对不起买我书的人。如果私下里自我评述,这篇就是过于夸张做作:太多巧合的东西放在一起,渲染也太重。这是短篇里,我唯一一篇想“模仿”的作品。这个短篇不少人喜欢,他们喜欢的理由是因为它“底层”,而我前面说过,“底层”恰恰是我不喜欢的词之一。
还有最末的那个小长篇《清平乐》,还请wheelerknight兄不要读了,就像我前面博客里说的:这是因为出版社要求整套书齐整,硬要我增加字数,我才凑进去的。这是我第一次写长篇,而这个长篇本来应该是放在箱底不拿出来的。它最大的价值,恐怕是让我认识到两点:1.我的对于形式的神经质的追逐,应该终止了;2.写长篇是体力活,用“驾驭”一词真正不为过。要想写到后面元气不散,必须锻炼身体(除非像那些俄国作家,天生有着熊的体魄)。后来我就这么做了,果真没有再为写作长篇时的元气问题担心过。后来又看到几个佐证,比如村上春树每天都锻炼一小时,还参加马拉松(尽管未竟);残雪日跑万米;昨天还听说,毕飞宇在写作期间每天要锻炼四小时。等等。扯远了,打住。
再说《蓝指甲》。它换了一种性别角度,重写了格林兄弟的童话《蓝胡子》。《蓝胡子》讲一个蓝胡子公爵(伯爵或什么爵?),不断娶妻,又不断将她们杀害,挂在一间屋子里。他给了新娶的妻子一套钥匙,让她吃的穿的应有尽有,但有一扇门,绝对不允许她打开。后来她忍不住好奇,违背了承诺,结果在那血淋淋的房间里,发现了诸位前妻的尸体。最后,在公爵要杀她时,女孩的哥哥们冲进城堡,营救了她。这是一个怪异、血腥,甚至有点变态的哥特故事。这个故事在文学史上被多次重写。我改写是因为这个童话营造的气氛吸引了我。为了配合这种气氛,选择了一种比较华丽的语言,这与作为主角的农村小男孩的身份是冲突的。我用第一人称,也是觉得这能更好地突出气氛。当然,这最终导致了你说的一些问题。华丽的语言和农村小男孩的视角,必然是脱节的。其实这篇小说里的“我”,恰恰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工具,这也是导致问题的原因。
还有你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用男性视角。《平安夜》是刻意之作,没啥说的,《蓝指甲》如上所述。而《飞毯》和《二三事》,它们是第三人称,如果真的说里面有男性意识,那我想,因为是在写《她们》的诸多女性时,不小心带到了男性吧?
还有一篇你未读到的《对影》,也是男性视角。这是一篇关于窥视与想象的小说。这两个词,也许能部分解释了这篇里的男性视角。而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巧合”地在这些篇目里都出现男性视角呢?我也不知道,除非我把弗洛依德用在自己身上。
还有,谢谢你对我一些细节的指正,谢谢,记下了。那个“能”字,确实是笔误。我和编辑都不够细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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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了冯小刚的访谈。挺有意思的,明白人,实在话。
现在的三巨头,凯歌陈是最端着的,为什么端着呢?因为嫌自己太有文化,他的文化不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宣传无极时,除了和陈陈氏大秀恩爱,就是拼命喊叫:艺术,艺术。他这种人,正需要商业来扇一大嘴巴子。
张艺老谋子呢,索性没文化,光有良好直觉,缺乏自觉把握,发挥得好,冲到天上去,发挥得不好,就掉到地下来。
冯小刚的状态最好。和凯歌陈相反,他把自己定位为商业,但我认为他比陈更够得上称作艺术。——在我眼里,好的商业和好的艺术是一类,那都叫艺术;而差的商业和差的艺术是一类,它们都叫狗屎。——冯小刚有文化,且文化得恰能管用。搞艺术的人,文化不要太多,不然是很可怕的,艺术的过程中,老想着怎么显摆文化,就像一个人想在花样溜冰的同时高唱《我的太阳》,能唱好溜好吗。所以,不满不溢很重要,是一种境界。
当然,更糟的状况是,其实还没满溢,就开始端着了。比如老徐吧,和小韩在博客上递纸条递得好好的,偏要搞什么电影。阿子同学劝我不要看,说会被吓着的。她的两部我都没看过,也不打算看。远远瞧见宣传的姿态,就闻到艺青气了。
当然,也有早过了初级阶段的人,发出这种刺鼻的气息,这是让人惋惜的。比如一次看到李洱的访谈,题目居然是“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分子写作”之类之类的。回想第一次读他在《大家》的中篇《遗忘》,曾经喜欢得不得了,但这么个人,也说起混帐话来了。原因就是:他开始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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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每逢清明或祭日前后,都会梦见逝者。这次,离M的祭日还有十二天,我梦见他回来了。
起先是和初中同学在一起,坐在我前排的女生G,忽有人跑来告知她:有人找你。她问是谁。来人道:找你的人说他容貌变化很大,希望你还能认出他。听了这话,我隐隐有了预感。
跟到她家,就见M站在门口。瘦了,因而显高,穿浅黄短袖T恤和米色长裤,衣摆束在裤腰里。其他人都像没看见他,径直进屋了。我惊喜道:怎么是你!他说:是啊,是我。这时,周围进出不少人,G又挤过来。我试图向她介绍:这是……但她没有听我说话。M说:别管他们。他带着我,从一根滑杆滑到底楼。其间我问:你知道吗,你现在可有名了。M说:是啊,我知道。他的表情有点无奈,像在说:那么土鳖的事情,我当然知道啦。我们出了楼,这是一幢平房,处在荒凉的居民区。月光很旺。
然后我们在路上走,不断有认识的人来往。我的大学室友S及男友走在我们身后,慢慢超到前面去,我从地上的影子看到,他们回头看我们,还在议论。这时我问他,有没有把回来的消息告诉HB他们,他说还没有。
走了片刻,他问我是否想吃晚饭。我说我吃不下,但可以陪他吃。又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肉。我们找饭店。这是在复旦附近,一条不存在却又熟悉的路上。醒后仔细回忆,发现这是一条我曾经梦见的路!我们走在梦之路上,看了几家饭馆,全是自助餐,一家在二楼,另一家是门面小吃店。我叫住走在前面的M,说:这家有肉。M回过来,看了看,说:都是肥肉。是的,这家的菜少得可怜,放在类似卖盒饭的铁皮格里,只有一格满的,大块肉串在铁条上,绕着中心切出薄片,油肥油肥的。M不会吃的,他很注重养生,喝黄酒要敲一个蛋,放姜丝葱花等若干物(我好几次想象,酒加生鸡蛋,会是什么味道)。
我们继续往前,这时,我开始害怕,因为意识到是个梦。FW曾经说:衰老的迹象之一,就是开始遗忘,他举了个例子,说经历了件什么事,别人说起时,却一点不记得。这在我身上时有发生,近一年尤甚。比如,我就记不得当时FW举了个什么事,连一个月都不到呢。记录梦境也少了,不是做得少,而是忘得快,有时是新鲜的梦,起床十多分钟的洗漱,就忘了大半。
但此时此刻的,是一个多么宝贵的梦!一边进行着,一边就想记住它,于是渐渐的,就走了出来。M终究没在我的梦里吃到肉!
打电话问时间,凌晨三点零一分。去掉回忆梦境的一分钟,这个梦是三点整做的。
我醒着了,这梦仍在活着、敞开着、散发着温暖的热气。过不了多久,它会冷却,离开我,变成仅仅一个梦。
于是起床,给H发了短信,然后打开电脑,记录。
这样,就不会遗忘了。 -
在修改《她们》,感觉太牛了。看完一章,忍不住停下来,在屋里转来转去,大笑几声,甚至想跨出窗外,撒腿奔跑两圈。记得S说,当初他写完《迷宫》后,从上班的写字楼出来,走在上海的夜街上,觉得自己是整个世界的王。
整个世界的王!艰苦卓绝的长篇写作,最大的意义不就为了这一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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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6
Jim Morrison - [乱想]
下面那首 People are strange 是我大学时代喜欢的The Doors。甜俗吗?一点不。Jim Morrison总是懒洋洋的,对什么都打不起劲儿:电影结束了,你成陌生人了,世界走到终点了……好不容易“等待太阳”,也只是“等待你告诉我哪儿出错了”。《越战启示录》开篇It's the end, my friend, the end……更有知名度吧。在摇滚时代,Jim Morrison从不缺知名度,有钱、有名、有女人、有崇拜者,然而,他还是选择慢性自杀。读大学时,我曾写听歌心得:“我需要的是,在上帝打了人一巴掌后,一声同样清脆响亮的肉掌拍击声会马上在上帝的脸颊上响起。我想,这一定很过瘾,也很有力量。”现在认识到,真是个幼稚的误会,Jim Morrison 从未有力量过,他一直说的是:上帝,把我拿去吧。我想我体会到这一点,说明真的老了,喜欢靡靡的爵士乐,开始对《谈谈情,跳跳舞》之类中年问题的电影产生共鸣,一天在出租车里听费玉清的《一剪梅》,居然伤感地回忆了一把:想当初……
Jim Morrison 从来不是好诗人,我曾假装喜欢他的American Prayer。但他是一个多么绝顶的歌唱者。哪怕是在怒吼: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Mother, I want to f—— 仍是那副今天活过,明天不活的腔调。看电影《The Doors》里,Morrison闭着眼在那儿唱歌,就知什么叫“醉生梦死”。迷幻不是风格,而是一种性格。活着,做梦,醒了,死掉。
我庸常的口味被音乐中青年们嘲笑,二十出头喜欢The doors, Beatles, Nirvana,再年长一点,就迷上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多好的情歌啊,赶上罗大佑了。我试图听先锋的前卫的电子的无调性的或者充满噪音的东西。我以为自己喜欢过那些,但它们经不起考验(所谓考验,就是连听二十遍还仍然喜欢的音乐,请各位连续刷新本博客二十遍以考验之,哈哈)。这些年留下的都是:一点抒情,一点颓废,一把软刀在心底慢慢绞。啊,还是让Jim Morrison绞死我吧。
那时有个朋友,也喜欢Jim Morrison,他那种性格,真不像啊。他总是同时交几个女朋友(真心而狂热地爱她们每一个),每天认识有意思的人(至少他认为有意思的),蹦的,泡吧,写诗,对生活的一切一切充满热情,永远永远二十一。他的诗真糟糕,可我认为那不重要,相比生活本身,文学算个P。有一天,就是这个傻乐傻乐的朋友,突然认我做妹妹。我有点想不明白。事后他告知:我看你挺可怜,没什么男人喜欢,过得也不太开心,就我收留你吧。他喜欢喝牛奶,一笑龇出硕大的虎牙,爱将短袖T恤的袖口撩上肩头,裸着两只并不发达的胳膊,在很远处冲我兴高彩烈地挥舞:妹妹妹妹,最近过得好不好?找新男朋友了吗?然后奔过来,一个大大的拥抱。每每此时,我总是惭愧,觉得自己又浪费了好大一段生活。
他拍过类似Jim Morrison的半裸照,做了一段时间MSN头像。就像他经常哼走调的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他是个给点火苗就燃烧的人。而对于我,生活只是每天数数火柴,然后阖上盒盖,藏好。我们在各自夸大截然相反的东西,多少都带点虚幻的成分,然而,我是多么多么嫉妒他。其实也就那堆破事,谈个新情人,交个新朋友,去什么地方玩了一遭。可它们就成了他的万花筒碎片,在时光的镜像前不停变幻图案。幸福,不就是一双儿童的眼睛吗?








